永恆的盟約 上
人與人常常會有簽訂合同的需要,例如買賣、租房子、貸款、使用信用卡……,這幾種場合雙方都會有書面的合約,來保證彼此的權益。除了合同以外,就是盟約,好比戀人相愛時會以山盟海誓來許願,結婚的時候也會交換誓約,並有一張結婚證書,然而真實生活的無常、無情或無奈常常有毀約的故事聽見。人際關係中有約的存在,同樣的神也願意與人立約。我們今天要從有名的西乃之約來看,到底神與人立約和人與人的合約有何不同?人要如何與神立約,並且保持在約的關係中呢?在我們有限的生命中,我們要如何讓神使用,我們才能有份於祂的榮耀呢?遵行耶和華的吩咐(出24:1-8)
當我從研究所畢業後在台灣知名的中華顧問工程司上班,我的部門是負責做民間參與共建設的總顧問。記得每次幫政府草擬合約時,常常是以防小人的心態,每一條都沙盤推演假想甲、乙雙方可能會怎樣鑽漏洞,並且設計好條款來防範兩方可能違約情形,還有違約的賠償方式。當業主發文來要求我們再提供什麼服務時,必會在公文上寫依據服務合約第幾條、第幾款、第幾項的規定。而我們也必把厚厚的合約書拿出來核對,如果有不在合約範圍裡的工作項目,我們便回一份公文拒絕業主的要求,或是又再要求業主必須多加服務費,甚至另外簽訂一份子合約。合約是工程顧問業執行業務的重要依據,依據這份合約有相關的權利與義務,有時從個人的角度,我會覺得多做一點超過合約要求的業務沒有什麼關係,但老闆從利潤的角度來看時,可是斤斤計較。從第1-2節,得知神的吩咐是:唯獨摩西可以親近主;亞倫、拿答、亞比戶,並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可以達到山腰,在遠處敬拜神;一般百姓留在山下,不可上山。第1節,「下拜」原文意思有深深鞠躬、屈膝、尊崇、個人被降伏的意思。參考這個字和出埃及記11:8裡的「俯伏」一樣,原文有反身的意義(Hithpael語幹),部分版本有將反身意義翻出來,這裡應該也有反身的意義。反身代名詞例如:myself, himself等,在中文可譯作「某人親自」的意思,所以這裡應翻成「親自屈身敬拜」,才更顯出人在神面前帶著直接性、個人性、慎重地謙卑俯伏之態度。「上來」(hl*u*)是本章的關鍵字,舊約共出現888次,本章共出現8次,其中第1, 2, 9, 12, 13, 15及18節等七次都作「上來」、「上去」或「上山」的意思。這字除了實體上有從低處移動到高處的意思之外,在情感與靈性上,也有從低處往上升的意思。以色列民上耶路撒冷正是用這個字(王上12:27),除了因為耶路撒冷地勢較高或較北以外,也是因為耶路撒冷是聖殿之所在,是神的居所,是大君王的城(詩48:1-2),當人要敬拜主、親近神時,也必須從原本污穢、卑賤、低沈的屬靈光景,興起、提升、抬頭仰望至高的主。第3節「耶和華的命令」(原文就是耶和華的話
hw:hy\ yreb]D),從出埃及記20:1節,是指十誡;而「典章」這個字,從出埃及記21:1直到23章結束,耶和華向摩西吩咐要如何立典章(!yfiP;v]Mih),因此,本節「所有的典章」!yfiP;v]Mih'AlK,是指約書。另外,原文有
lK 這個字,是「所有、全部」的意思,看起來摩西是逐句再把十誡與約書的內容全部重說一遍。合約(contract)與盟約(covenant)有何不同?合約是立約的兩方彼此站在平等的地位,雙方可以協商條約的內容;盟約類似宗主國與附庸國兩方的關係,附庸國並不能要求立約,也不能協商條約內容,只能選擇全盤接受或拒絕這約。而在神與人的立約關係中,屬於盟約關係,由神採取主動,神是宗主國,人只是附庸國,約乃是出於神的恩典。[1] 本章稱神為「耶和華」,有人翻為「雅威」,其實猶太人每讀到這個字,他們不敢直呼上帝的名字,就會唸成Adonai, 也就是「我的主」的意思。而這個字的意義也強調神與人有立約的關係,是一種很Personal的關係。當摩西前來告訴百姓所有耶和華的話及所有的典章後,於是第三節後半,原文記載眾百姓都異口同聲地回應說:「耶和華所說的每一句話,我們必定遵從。」他們所說的這句話其實是第二次出現,第一次出現在出19:8。若將這兩次百姓所說的話予以比較,可以發現第一次耶和華的吩咐只是一般性、原則性的陳述,於是他們是「一起」 (odj=y^, together)回答,NIV有把together 的意思翻出來,顯示這不是一、兩人的意見,而是眾百姓的意見;這一次他們聽完了十誡與約書的詳盡條例,於是在回答時,用了dj;a, l/q,顯示他們比第一次更加同心合意,竟然「異口同聲」全體一致、沒有猶豫地回應:他們願意遵行耶和華的話。「耶和華的話」在聖經裡是很重要的一個詞句。這裡,摩西把耶和華的話「全都」記載下來,能全部記下必須是在聖靈的引導下,以用心、專心、耐心的態度,方得以完成。神的幫助與摩西的忠心努力缺一不可,否則必有疏漏或錯誤。俗話說:「好記憶不如淡墨。」摩西寫下耶和華的話不僅是為免自己遺忘,也是為了以色列百姓,甚至也為了世世代代,正如以賽亞書說:「草必枯乾,花必凋殘,惟有我們 神的話必永遠立定。」(賽40:8)摩西將耶和華的話全都寫下,正也是為立約工作做準備。大凡簽約的雙方,在簽約之前都應先妥善準備好合約文件,然後才進入議約或簽約的程序。在以色列人與神立約的過程中,是神開了這個起頭,只要百姓遵守祂的命令,不要有違約的行為,神必守約施慈愛,這個神聖的盟約,人沒有議約的空間,因此,摩西清早起來築壇,並立十二根柱子代表十二支派,顯示十二支派都被選召要進入與神立約的關係之中。築壇是人與神立約過程中的第一件事情,「壇」也是象徵神同在的地方,也是神祝福人的地方。因為神曾吩咐:「你要為我築土壇,在上面以牛羊獻為燔祭和平安祭。凡記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裏賜福給你。」(出20:24)第5節「獻燔祭」與「上來」是同一字根,此字可以作帶來禮物、獻祭等意思。[2]
其實,獻燔祭(tl~[~),即「那向上升的」(which is going up ),因為獻祭是一個向上祭祀的動作,而且燔祭是要把祭物完全焚燒,以致冒煙上騰。回顧獻燔祭的歷史,首次就是挪亞出了方舟就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創8:20)。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祝福挪亞及其眾子,並與他立下「挪亞之約」(創8:21~9:17)。平安祭獻祭的目的是:為了意外的祝福而感恩、因蒙拯救而還願、或一般性的感恩。[3]
此處的燔祭與平安祭並不是為了贖罪而獻,乃是為了與神立約。而這裡被差遣負責獻祭的不是祭司或利未人,而是少年人。既然摩西自己身為祭司,那麼這些少年人也就是摩西的幫手,要聽摩西的指示與安排。他們選中,應該是因為年輕、身強體健,足有能力將幾隻牛切開、殺死並剝皮,協助獻祭工作。當然,他們應該也在眾人中有一定程度的美名。第6-8節,為什麼要將血分成兩半,這要先從立約的儀式說起。「約」tyr!B=是從動詞hr*B*(切開)而來,指潔淨的意思(參考創15),因為在神與人的立約關係中,人因為有罪以致於神不願與任何不潔淨的人立約、許下保證。因此,所有的約都必須要獻祭以免觸怒神,才能使神與罪人和好。因此,這個字不僅是指約,也是指立約過程中所獻上的祭物。正如同本章6-8節摩西所示範的一般。幾乎所有的國家,在結盟之時都要以類似的方式立盟約或合同。會割開一個準備好的祭物的喉嚨,然後讓牠的血在神的面前流出來,然後整個屍體要於中央從頭到尾刺開,使之分成平等的兩部分,這代表立約的雙方,接著才交換誓約,[4] 歃血為盟。摩西把血分成兩半之後,一半的血是先灑向祭壇而非百姓,這象徵神先在盟約上用印。確實,這盟約是由神先主動,因此要先灑向代表神的祭壇。第7節不同於第3節的是,此時摩西在此立約儀式之當中,牲畜己經宰殺,血也已流出分成兩部分,然後又將約書讀給百姓聽,既是「將約書讀給百姓聽」,必是將內容逐句再讀出來,百姓們這第7節自動的回應比起第3節更加委深與堅定,第3節只說原文只說hc,[}n(必定去做),第7節原文甚至加上了[m;v]nIw\(也會順服)。第7節百姓們「聽」(ynEz\a;B)原文有「用耳朵」的意思,而「順服」(um^v)也有「聽」的意思,如此的寫作方式,指出百姓先是「用耳朵聽」,再來在意志上決定他們會去做,也會「聽話」、「順服」。雖然百姓聽話、順服的態度很快就因為拜金牛犢而毀了約,然而無所不知的神難道不會預知他們很快就變節嗎?神是何等的憐憫與慈愛,祂看重人願意的心,即使人是那麼善變、常常選擇離開祂。第8節,既然百姓們選擇要聽話、順服神的約,代表他們同意與神建立約的闗係。因此摩西把另一半的血灑向百姓,象徵百姓也要在盟約上用印。而他的用詞:「耶和華與你們所立的約」而非「你們與耶和華所立的約」,這再次強調耶和華主動立約的地位。立約的依據是「這些話語」,顯示以色列民要蒙神的祝福與應許,必須擔負責任與義務,相關的規定就是這些約書的規定。如果,人們不遵行這些典章、律例,代表他們要「違約」,如果違約了,自然應受處罰或付出代價。
待續~

livingwater 最後編輯於 2009-08-13 16:4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