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1F admin 的帖子
拒絕交往和終止交往有時間性和關係程度上的不同.
若是經介紹人認識, 一方若想拒絕對方的下次約會邀請; 可由介紹人代為轉達其意願. 因不算為失禮.
若是兩人尚未進入男女關係,其一方表態,而另一方沒有感動的話...可以說"I'm sure you will
find someone better than me..."(僅供參考) 這樣應該不會令對方太難堪.
若是要終止一份愛情關係, 就較為棘手....好聚好散當然是最理想的結局. 但因個人成熟度和情境的不同, 分手也許要從指頭開始. 想提分手的那方千萬不可逃避, 怕面對對方的情緒或指責. 不要因怕傷害對方而遲遲不說, 這樣反而傷的更深. 用一個誠懇的態度,相信對方能諒解, 也要感謝對方陪你走過這一段路.
而被提出分手的這方,心中的難過,委屈,氣憤是可以理解的. 但若能冷靜下來, 了解分手的原由, 不也是一個學習的好機會嗎? "一念心寬" to let go and let God, 要相信自己仍是很好. 對方沒有選擇你, 是他的損失!!
在尋尋覓覓的過程中難免會受傷, 記得要回到 神面前尋求醫治和幫助. 不要錯過那化妝的祝福~
Proceed with care & proceed with pra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