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作兒女的朋友
父母必須堅持先做兒女的朋友,調整父母的權威轉向朋友的關係,積極介入兒女的生活。
1、不要只談成績,功課等話題,要談其它兒女感興趣的事。
2、嚐試和孩子做一些你不熟悉的事,讓孩子來示範或教你。
3、每週撥一段時間作為家庭共同活動時間。
4、花時間單獨和一個子女約會談心,讓他們得到完全的注意力。
5、說不出口的,可用別人的例子或書上的例子,舉正、反面例子來討論。也可以寫e-mail給孩子。
6、召開家庭會議,全家一起討論可能遇見的問題,包括交友問題,然後集思廣益,訂下原則。
♥ 若你家青少年正在約會…
若你家的青少年已進入與異性一對一的約會,最好的方法是幫助他(她)改弦易轍、不再繼續。但此事難度甚高,絕非父母一廂情願就能解決。那麼,父母該如何亡羊補牢呢?
堅持1:觀察交往的對象
EQ講師雷洛美女士,回顧多年前,女兒唸九年級時,身邊突然出現了一位護花使者,這個十年級的學長,對學妹照顧有加,每天陪她走路回家, 然後就自動留下來,還大方地看電視、聽音樂,整個下午兩人一起開心地邊玩邊做功課。
雷洛美先按捺住自己,接納女兒的朋友並做到了「三不原則」(不動聲色、不大驚小怪、不批判孩子)。過一陣子後雷洛美輕輕地對這男孩說:「我很歡迎你來我們家,因為我把你當成是我們家的,我可不可以信任你?當你在我們家的時候,也會守我們家的規矩?」這男孩爽快地回應:〝Yes,Madam〞之後,果然也遵守雷家的規定。
但私底下,雷洛美拋出這樣的問題給女兒--「喜歡哪一型的男孩? 最不能接受的是什麼類型的男孩? 妳覺得幾歲可以開始單獨約會? 」
雷洛美回憶,當初在處理有關女兒第一次交友約會所用到的技巧包括:
不用傳統的說教方式;著重問問題的技巧,以開放式的問題而不用肯定或否定(Yes or No)的問句;就算孩子給的答案不滿意,也先不急著否定她的想法,重點是要聽到她在想什麼;當她鼓起勇氣對父母表達想法時,千萬不能潑冷水。 此外,
不要顯得太緊張、太擔心:讓孩子知道父母真的關心他們、接納他們、信任他們。雷洛美沒有在一開始就說「音樂聲音關小聲一點!」也沒有批評女兒朋友的音樂、髮型、穿著, 而是利用機會在一旁觀察孩子的朋友。雷洛美提醒作父母的「小不忍則亂大謀」,要先接納孩子的朋友,之後他們才會接受父母的影響力。
運用同理心原則:雷洛美會利用在聊天或開車空檔中和女兒閒談:「妳知道男孩子欣賞怎樣的女孩子嗎?」「媽媽在年輕的時候也會這樣想!」讓孩子知道,你是過來人,了解他們。若一概採用權威式高壓,孩子愈會強烈反抗。孩子口服心不服,長久下去,一定破壞親子關係。
最後,父母要付上代價:雷洛美在女兒最重要的高中階段,刻意減少自己的工作量,多給女兒時間,也鼓勵女兒下課後,直接到先生的公司打工,漸漸地,女兒與學長接觸的時間減少了,彼此也僅維持在淡淡的友誼關係中。
在高中畢業舞會前夕,雷洛美的女兒苦於找不到合適舞伴, 雷洛美靈機一動,打了通電話,把那位已在柏克萊大學就讀,也就是女兒當年的護花使者找來。雷洛美笑著說:「還好當年處理得好, 沒有決裂,否則女兒的舞伴就沒著落了!」
堅持2:信任而非放任 新澤西州漢新月刊總編輯李美倫,有兩位十二年級的雙胞胎兒子。對於兒子與女友一對一的約會,李美倫要求他們答應遵守三條家規:1、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回家;2、家庭活動優先於個人約會;3、要保護對方,不可以有婚前性行為。
李美倫期待兒子在交往中能學習與異性相處的禮節、情緒的表達與應對關係;交朋友的能力和信心;學習了解、欣賞、尊重異性及擇友的判斷力。
李美倫歡迎兒子把女友帶回家中,甚至還多次邀請這女孩參加家庭餐會,「吃飯時間就是一個很好的觀察機會!我不會對這女孩問太多問題,這樣孩子才會更自然顯露出自己的本相。」李美倫表示,其實孩子可能比大人所想像的更成熟。半年後,兒子和這女孩達成協議分手,兩個人都保持良好風度,他們很慶幸自己曾經享受這段健康的友誼關係。
對孩子的交友情況,李美倫採取信任而非放任。能夠信任,是因為從小到現在,所培養出的親子信任關係。李美倫強調,父母當然還是要盡監督與管教的責任。例如有幾次,兒子晚上打電話時間過長,李美倫會要求他停止。
「華人父母常把學業看成第一優先,其實影響兒女一生幸福的是他們的交友、婚姻,而這重要的課題往往學校不教!我們作父母的特權之一,就是幫助孩子,當他們陷入迷戀時會經歷情緒上的高昂或混亂,接著伴隨而來的則是欣喜、挫折或懊悔。當孩子在高中階段,還在父母身邊,我們就必須在第一時間來幫助他們,讓他們把自己的處境看得更清楚些。」李美倫懇切地說。
堅持3:愛的請求
「媽咪,我交了一位同班的男同學,希望妳能讓我們繼續來往作朋友!」三年前,在佛州就讀十二年級,曾當選全校Home-Coming Party(畢業舞會)「皇后候選人」的婷婷,第一次對母親韓華如此傾心吐意。
「謝謝妳告訴我, 但是我有一個堅持的條件,請妳帶他到我們家, 讓爸爸媽媽和他見一面!」韓華用信賴口氣回答。 這是婷婷第一次結交異性朋友,起初她想拒絕母親的條件,因擔心會讓男友受窘,但是婷婷和父母之間一向感情良好,她深深知道父母如此做是因為愛她、保護她。所以她答應了。
「你很有眼光,我很欣賞你,因為你所愛的就是我所愛的,而且她是配得你愛的。可是,我請求你,尊重她,不要有越矩的行為,手不要放在不該放的地方,不要去不該去的地方,彼此尊重對方的身體和感情,直到你們有一天結婚,再完全享受對方!」韓華的先生誠摯地對女兒的男友說出這番話。
韓華說,婷婷是個聰明、活潑,漂亮並有主見的孩子,先生短短的一番智慧話語,勝過她對女兒的千百句叮嚀。
婷婷則說她這輩子從來沒聽父親說過如此感性的話,她很感謝爸爸媽媽如此做。如今婷婷已是大學三年級了,仍然和這位男生交往,倆人就讀不同所大學,每月固定見一次面,因父親當年的那一番話,婷婷和男友彼此約定約會時不到黑暗處,不讓自己陷入誘惑當中。
作者介紹:作者廖美惠,真愛家庭運動響應者,新澤西州漢新月刊特約記者。有錢時,喜好自助旅行;有靈感時,喜好採訪寫故事;沒錢沒靈感時,喜好大量閱讀。與夫婿王治元育有一子一女。
本文轉載自真愛雜誌第三十四期,版權為真愛雜誌所有http://www.familykeepers.org/magazine/Archive/FK034/FK0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