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M原則
星期天晚餐時侯跟朋友討論找尋"另一半", 一直不知道應該找尋性格跟您相似或相反的伴侶?
我們通常會被性格和我們不同的異性所吸引, 但這往往發現性格的差異會引致很多生活上衝突.
但性格相似的, 又會發現生活會泛味.
有人堤出三M原則, 覺得很有道理.
聖經對婚姻教導有所謂「三M原則」:Master(同一個主宰),Mission(相同的使命) ,Mate(可以做良伴)
戀愛是為了要玩嗎?是為了戀愛的感覺嗎?還是為了不知所以的吸引力?不是!負責任的愛情,應該是奠基於男女雙方面尋求彼此是否可以共度一生,負責任的愛情總是指向「婚姻」。不管戀愛的最後結果為何,戀愛的過程中一定是以婚姻為戀 的標竿,為戀愛的指南針。所以戀愛的意義就在其為婚姻的預備階段,尋找共度一生伴侶的過程。而戀愛的歸宿,也必須是「婚姻」才算的上是完美的句點(當然,不一定是一次就能成功)。
既然戀愛是婚姻的預備階段,是尋找共度一生伴侶的過程,那要踏入戀愛階段前,必須先瞭解婚姻的目的。創世記記載人類第一件婚姻的記錄,創世記第二章18節提到上帝造女人是要「造一個配偶幫助他」,成為男人「相配的幫手」,提到合適的伴侶來幫助他,「幫助」的原意是「平行的互補」(沒有當奴隸苦苦成全那樣的意思)。
上帝先讓亞當看過所有的動物,亞當知道自己由動物中找不到幫助者。然後上帝才造夏娃。「幫助者」的存在顯然是因為有一個先存的目標,然後人要去達到這個目標,然後需要有幫助。這個目標正是創世記第一章28節所記 ── 上帝要人管理全地。
所以人類第一件婚姻的目的就是要夫妻兩人彼此扶持,共度一生,為上帝所委託的人生目的共同努力。所以「共度一生」來共同完成人生目的(當然還有繁衍後代),便成了婚姻的目的。不過社會大眾的共識與聖經的教導還是蠻接近的,這說明上帝的事人所能知道的還真的是顯明在人心裡!
既然,戀愛是婚姻的預備工作,所以要開始戀愛之前,可以問自己:自己的人生目的是什麼?有那一位可以與我共度一生嗎?基於前述的理由,如果自己的人生目的都還不確定,似乎就不適合開始談戀愛。這也是許多人都會建議不要太早開始談戀愛的理由。而如果婚姻是為了共度一生,那我們可得好好評估自己這一生中最看重的是什麼,而這樣的目標與方向是那一位可以分享的嗎?如果我們一生中最重要的那件事居然不能與最親密的那一位分享,那是何等的悲哀呢?
所以為什麼「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如果信仰是人一生中極為看重的事,信仰所帶出來的人生觀是我們一生中極為珍惜的,除非我們不願意與自己的另一半分享?聰明的人應該在堅強的愛情火花還沒有引燃之前,謹慎的選擇,以免傷害自己也傷害別人。甚至,如果所喜歡的對象,他(她)一生的目標與自己不一樣,恐怕也該考慮是否放棄。